莆田鞋网解析——“NIKE”“阿迪达斯”商标被侵权:销毁+罚款
莆田鞋资讯报道:http://www.ashaoxiangce.com 作者:阿少莆田鞋 时间:2020-12-25
日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6起涉嫌销售侵犯案件,多家商行因涉嫌销售侵犯“NIKE”“阿迪达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腰包、帽子,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店内未悬挂营业执照,销售标注“耐克”“阿迪达斯”商标标识的鞋子,现场未能提供商标持有人授权使用证明。那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汇桔网带大家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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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分局委托注册商标所有人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和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对疑似侵权商品进行鉴定,发现上述产品不是“耐克”“阿迪达斯”公司生产的,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美兰分局依法责令商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并作没收侵权商品“耐克”鞋6双、“阿迪达斯”鞋10双及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的“NIKE”商标,是(美国)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使用在相同国际分类服装商品上的“ADIDAS”商标,是(德国)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上述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看到这里,莆田鞋网想提醒大家,不要为了走捷径而直接盗用别人的商标,无论是大至衣服鞋子,还是小至袜子帽子,凡是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鞋子用于销售的行为都是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而进行处罚,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中国新《商标法》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对此类侵权案件,加重惩罚性赔款,赔偿上限可提高到300万元。
以上就是莆田鞋网的整理,保护知识产权是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促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特殊标志侵权等五类侵权违法行为均不可取。